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交竣工验收质量检验测试招标公告
来源:江南体育官网在线入口发布时间:2023-10-28 04:54:23
介绍
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
规格
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2〕244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南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产金额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20%+自筹 80%,招标人为淮南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质量检验以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乎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2招标项目名称: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2.6建设规模: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全线均在淮南市寿县境内,路线起点接在建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终点在保义镇南侧接在建的合周高速保义至南镇照段起点保义枢纽。路线km。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交工竣工验收检验测试的内容完成并通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之日止。试验检测总服务期 48个月 (24 个月施工期 、24 个月验收 (竣工) 及缺陷责任期)
2.9招标范围: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刘岗至保义段交竣工质量检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等交工验收质量检验和全线桥梁钢结构交工检测。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检验测试能力,具体要求如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下列两项之一:
(2)1个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检验业绩和1个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质量检验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交通工程);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交竣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验业绩。
3.7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A级、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①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单位信用评估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单位信用评估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单位信用评估等级。③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和2022 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信用评估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信用评估等级(最新年度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交通运输部已经公布2022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信用评估结果,则信用评估等级采用2022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信用评估等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交通运输部未公布 2022 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信用评估结果,则信用评估等级采用2021年度公路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信用评估等级)
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且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合同段对应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9980000。
5.2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情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号开标室。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平湖路
12.1投标人应合理的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没办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 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2.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有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来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问题造成投标文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