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依据法律和法规规范管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一是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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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依据法律和法规规范管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是组织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和竣(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验和质量鉴别判定;三是办理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投诉和负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议;四是负责全市交通监理单位、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管理;五是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六是负责全市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七是负责区(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八是在市交通局委托事项的权限内对公路工程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九是在市交通局委托事项的权限内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十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工作:全市重点路桥建设工程、辖区内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病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及其他专用公路、全市水运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含从业单位及人员资质、资信考核、评价及建设项目的评价、鉴定等)。
我站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74.81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交通运输支出36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4万元。
我站预算安排支出大多数都用在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管理全市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基本支出167.09万元,用于保障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在职行政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07.72万元,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交通运输支出361.3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153.6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在职行政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7.72万元(其中:安全经费25.00万元、质量控制检测费5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费112.72万元、高速公路及复杂项目技术服务咨询费20.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具体为全市交通基本的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复杂技术咨询服务和委托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测,判断实施工程质量合格程度等发生的相关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44万元,用于依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