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镇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设施提升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建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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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建镇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设施提升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核检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一定要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准通知书》(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5.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8自2022年11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通报批评的。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11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0039584;开户行:宜兴农商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转账缴纳,不支持现金)。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线)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报名单位如未能按时参加发包方的公开招标现场开标会,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时30分,地点:新建镇镇政府会议室。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准通知书》(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⑧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⑨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了重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