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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实施丨行标《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

来源:江南体育官网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03 07:25:05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1月24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 1482—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起草,规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的一般要求、通用检查内容及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检查内容及要求,以及检查记录等,适用于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包含检查名录库、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及方法、检查程序等内容,其中检查计划中提出,监管部门应按照监管领域,针对不同安全风险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应适当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罗列了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的检查要求及规范。

  基础管理中提出,要检查专职动态监控人员配备情况,动态监控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等内容,并列出动态监控管理一栏,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检查内容做了说明,包含要检查动态监控值班记录,动态监控时间应覆盖车辆运营时段,有动态监控人员交接班记录;要检查企业动态监控报警值设定情况,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动态监控平台中设置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离线、漂移、轨迹完整率,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和速度等阈值;要检查动态监控人员对动态监控平台的使用和操作情况,动态监控人员应能熟练完成实时监控、指令下发、轨迹回放、统计分析操作等内容。

  现场技术管理中提出,要抽样检查车载视频播放设备及驾驶员操作情况,以及要抽样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情况,车载终端安装应符合JT/T 794-2019 中第7章的要求,且不存在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情况。

  电子运单管理:要抽样检查运单系统、动态监控系统、运单等信息,企业每次运输任务应制定运单或者电子运单;要抽样检查电子运单填写情况,运单填写应符合JT/T617.5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要抽样比对运单、车辆运行轨迹、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罐体适装介质等信息,企业应当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且与运单填写内容一致。

  动态监控管理:包含要检查动态监控平台中车辆接入情况,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应有效接入危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危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应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货运输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监控的,要检查企业近期内部动态监控处置情况,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均应及时进行处理等内容。

  针对汽车客运站的基础管理、现场技术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现场技术管理中对汽车客运站进站口、检票口、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场所、报班场所、停车场、小件快运场所、车辆出站口等的检查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1月24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 1482—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起草,规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的一般要求、通用检查内容及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检查内容及要求,以及检查记录等,适用于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包含检查名录库、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及方法、检查程序等内容,其中检查计划中提出,监管部门应按照监管领域,针对不同安全风险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应适当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罗列了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的检查要求及规范。

  基础管理中提出,要检查专职动态监控人员配备情况,动态监控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等内容,并列出动态监控管理一栏,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说明,包含要检查动态监控值班记录,动态监控时间应覆盖车辆运营时段,有动态监控人员交接班记录;要检查企业动态监控报警值设定情况,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动态监控平台中设置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离线、漂移、轨迹完整率,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和速度等阈值;要检查动态监控人员对动态监控平台的使用和操作情况,动态监控人员应能熟练完成实时监控、指令下发、轨迹回放、统计分析操作等内容。

  现场技术管理中提出,要抽样检查车载视频播放设备及驾驶员操作情况,以及要抽样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情况,车载终端安装应符合JT/T 794-2019 中第7章的要求,且不存在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情况。

  电子运单管理:要抽样检查运单系统、动态监控系统、运单等信息,企业每次运输任务应制定运单或者电子运单;要抽样检查电子运单填写情况,运单填写应符合JT/T617.5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要抽样比对运单、车辆运行轨迹、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罐体适装介质等信息,企业应当在许可的营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且与运单填写内容一致。

  动态监控管理:包含要检查动态监控平台中车辆接入情况,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应有效接入危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危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应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货运输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监控的,要检查企业近期内部动态监控处置情况,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车辆和司机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均应及时做处理等内容。

  针对汽车客运站的基础管理、现场技术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现场技术管理中对汽车客运站进站口、检票口、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场所、报班场所、停车场、小件快运场所、车辆出站口等的检查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小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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